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间已经超过容忍期限[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8-03 10:0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1)我于2009年3月初开始申请住房公积金混合贷款,中间历时近4个月的时间才开始进行面签,于2009年7月23日完成面签;当时住房公积金柜台人员给与的答复是,面签完成后的3个工作日会收到住房公积金的短信提醒;直至目前为止我并未收到任何短信,也不知道目前的程序走到哪里; (2)面签当天我发现系统录入我的手机号码错误,我提出更正,柜台人员用笔在申请表上更改,但我不确定是否系统以更改;如此的办事效率,让我们申请贷款者很遗憾; (3)给我的电话委托账号和密码,通过96155查询,系统提示账号不正确,也不知道住房公积金如此的账号从何而来;请在接到次问题后,如实回答。

管理中心回复:1、面签的10个工作日后直接联系放款银行领借款合同就可以了。 2、对于您系统手机号码错误的问题,建议您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96155以便我们有针对的回答。 3、通过网站或电话查询,需要放款日的3个工作日之后能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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