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住房公积金缴纳有关事宜[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09-07-28 18:08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北京京顺轧辊厂职工,2008年企业以金融危机为由大批裁减职工同时出台企业内部内退政策,本人于2008年12月内退,每月内退工资1500元(含三险一金)。经查阅北京住房公积金网,2009年7月新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共计192元(个人和企业合计缴纳金额)。 我要咨询的是: 1、按工资的12%计算1500*12%=180元,我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金额应该是180元,企业应该缴纳180元,每月住房公积金共计应该是360元。 2、2009年7月新调整后的住房公积经缴纳基数,是不是应该是本人2008年7月至2009年7月平均工资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是否应该含三险一金,还是扣除后的工资为基数?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按照住房公积金年度进行,每年7月份重新核定缴存基数的时候,应当是用职工上一年1月到12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2、关于缴存基数计提办法: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时,按照《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 [2001]1227 号)规定,按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 1 )行政事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d 过节费;   e 伙食补助。 ( 2 )企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 1 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 奖金; 4 津贴和补贴; 5 加班加点工资;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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