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进行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7-27 11:36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本人于02年已经购买一处房产,现在由于工作变化,需在南城再次购买一处住房。之前购买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请问是否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现住房,如可以,首付及利息现行是什么政策?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如果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申请条件,且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那么再购房时是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2、根据规定:(1)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2)对于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含)以下住房的,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房屋评估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的为准)的90%;(3)首付款=总购房款-贷款金额。3、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33%,6-30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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