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变动对公积金得影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09-07-25 00:01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 我是北京一家公司的员工,2007年毕业时进入公司上班,当时是城市户口并用身份证办理了公积金缴存业务,2009年学校将户口档案寄回出生地并落为农业户口,请问现在的农业户口还能不能继续缴存公积金?今年4月份购房首付6万,现在能不能按月提取公积金?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目前,对于农业户口的职工,按照单位和职工双方自愿的原则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2、购房后,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北京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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