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问题[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7-24 10:42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于2001年购商品房一套,因个人原因没能及时办房本,于今年办房本时发票已模糊不清,是开发商复印的存根联(加盖红章)及复印件办的房本,但开发商要收回原始发票,称加盖红章的存根联可以视同发票,但我在办理房本时工作人员还是看了原件, 我想问的问题是: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购房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我用盖红章的存根联和复印件可以吗?还是用存根联的复印件和原件提取?

管理中心回复:根据规定,因购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而对于您所说的“盖红章的存根联”是否符合要求,建议您提供相关材料通过单位到开户管理部进行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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