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问题[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7-23 15:58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夫妻双方均有公积金。现在想以男方的名义买一套房,同时再以女方的名义买另一套房。请问:这样做能获得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批准吗?听说夫妻是不能同时分别贷款买两套房的,请问,不能这样贷款的依据是什么法律法规里规定的?谢谢! 电话:13801210560,盼回复。

管理中心回复:1、根据夫妻双方财产共有、债务共担的原则,对于已婚的职工,无论是以一方的名义签订的购房合同还是以夫妻双方名义签的,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都必须夫妻共同申请。2、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中第七条“贷款条件”的规定,“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是办理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满足的条件之一。综合以上两点,您所假设的购房贷款计划是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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