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补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09-07-23 06:21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本人2009年五月离开公司,现准备做自由职业者,但希望能够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且希望吧五月至今遗漏的公积金补缴上,请问可以以个人名义来补缴吗?如何办理?

管理中心回复:住房公积金应当是由和职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也就是哪家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哪家单位就统一为职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自己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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