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取款咨询[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7-22 10:08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和我爱人一起买了房子,购房合同上的签字顺序是我然后是我爱人,公积金还款人是我爱人,但是办理取款过程中,办事机构说需要我开一个没有缴纳公积金的证明,请问怎么办理?需要带什么材料?另外,我在几年前交过一段公积金,后来就断了,这种情况下怎么办理?

管理中心回复:如果购房合同上您的名字在前,那么作为主购房人应当先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然后您配偶再办理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如果您以前缴存过住房公积金而没有办理过提取,那么您应当通过原单位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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