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09-07-22 01:1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工资条上已经扣除了个人应缴纳的公积金部分,公司确有好几个月未缴纳,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是否有类似社保大厦这样的地方可以投诉。可以有法律制约。是人民的利益得到保障。

管理中心回复:单位应当于每月发薪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到管理中心。对于您的问题,您可以直接向单位缴存管理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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