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问题[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7-20 10:29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于今年年初,用公积金贷款买了小面积住房一套,每月还款日为29日,现还有13万余元未还。因为最近想换个大房子,想在7月29日将13万元贷款还清后卖掉,继续用公积金贷款买大房子,请问如果我7月29日还清现有贷款,8月初可以继续用公积金贷款吗?

管理中心回复:1、贷款偿清之后三个工作日后,您可以去领取贷款全部偿清证明。打印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时,应当携带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和借款合同前去办理。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下午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果您以前是在城八区的管理部办理的贷款,那么该贷款业务部门为位于方庄芳城园三区18号楼的贷款中心。如果是在远郊区县管理部办理的贷款,则去管理部办理。 如果您采用的是担保中心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接下来您可以到担保中心办理解除抵押的手续。具体办理事宜,建议您咨询担保中心,担保中心的咨询电话为:82011234。如果您采用的是抵押担保方式,则建议您咨询相关商业银行。2、在您领取完还清证明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再购房应当可以继续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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