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事宜[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6-01 17:06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是北京市朝阳区一名市民,几个月前我以个人名义申请经适房获得申购资格,但款项巨大,遂想申请贷款。我单身带女儿在北京租房已八年有余,我已退休以前并无公积金缴存,但父母有一套房,今母已逝,余父亲,我及二个弟弟,法律上这套房子是有我一份的,问我能否拿此做抵押,申请贷款。另,女儿已上班,且正常缴纳公积金,我与女儿一直相依为命,生活艰辛,租房多年,无力购买,在北京相信很少有我家这种情况。问能否用女儿的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经适房,着实不易,我希望能园我多年有房梦,谢谢! 我就是想能申下贷款,钱可以慢慢还,但怎样才能申下来呢,请您指点! 若此问题不归贵部门管理,万望告知具体部门的联系方式,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如果购房人是以您的名义签订的,那么您在退休之前没有缴存过住房公积金,那么是不能以您的名义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如果购房合同上签有您女儿的名字,那么可以以她的名义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体请咨询位于方庄芳城园三区18号楼的贷款中心。咨询电话:67690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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