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请问房屋租赁合同除出租方和承租方签署外,还需要中介作为第三方吗?因为昨天咨询方庄管理部,对方称,必需是三方合同才能证明租赁关系的真实性,我觉得难以理解,又咨询了海淀管理部,海淀称并无此要求。各个管理部之间的规则也不一样是吗?
问题二:从未提过公积金的情况下,去年的租房合同(2008.1-2009.5)已经履行完毕并过期了,还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问题三:每年可以提取两次或三次公积金吗?
管理中心回复:1、租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房租发票或者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将资料交给单位的经办人,填写申请书,然后由单位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方可以提取。
2、对于租房合同,我中心没有具体的规定。
3、因租房提取公积金每年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