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5-05 13:07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是2005年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商业贷款),我的公积金是从2006年开始提取的,现在贷款我已经偿还完毕。由于买房时尚未结婚,现在我老婆准备要上住房公积金,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老婆的公积金以后可以提取吗?

管理中心回复:1、可以提取,夫妻累计支取金额不得超过总房价款。但您双方的各自提取限额由你们双方自行决定。通常情况下,夫妻每人各50%,或者您也可以提高您的提取限额,例如您支取房价款的80%,那么相应的您爱人的支取限额就调整为20%。 2、夫妻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主购房人应当先提取,配偶方才能申请提取。主购房人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主购房人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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