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异地还贷[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5-02 18:22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男女双方是异地,男方在天津,女方在北京。男女双方现在还没有结婚,男方在天津以个人名义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结婚后,女方要是继续留在北京,不知能否用北京的公积金参与每月的还贷?如果可以的话,都要哪些手续和程序?如果不可以的话,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能否取出?

管理中心回复:1、您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并不是按月转入您的还款账户的。即目前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自动冲还贷的业务。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 2、异地购房后,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夫妻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主购房人应当先提取,配偶方才能申请提取。根据您的介绍,您爱人为主购房人。主购房人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主购房人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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