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已连续缴存4年的公积金,在单位离职后从事个体经营,

2009-04-30 16:30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外地户口,在北京工作10多年了,05年开始在现在的公司建立公积金,今年离职后想从事个体经营,我想请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要如何处理后续的公积金问题?

管理中心回复:1、职工离职后,单位经办人会把您的住房公积金封存在原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不会因为职工的离职而失效。待新单位为您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以通过单位将原来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并到新账户中。 2、住房公积金应当是由和职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也就是哪家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哪家单位就统一为职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自己不能办理。如果是自由职业者或是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开办有代缴业务的人才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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