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4-30 10:50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你好:我是06年-07年在北京从事出版发行工作,期间单位给我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大概缴了两年左右 ,08年后由于某种原因,我离开了原先工作岗位,回到了家乡浙江温州,此后就没再缴纳过住房公积金,现在我在浙江金华买了套商品房,我想把公积金提取出来,请问可以提取吗?可以的话我需要办哪些手续?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异地购房后,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北京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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