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的查询[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

2009-04-29 11:03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1、我是2004年单位给办理的住房公积金,当时没给我卡,只是在2005的时候给了一张《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存款余额单》,我想问一下,我应通过什么方式进行查询?初始密码是什么? 2、单位是否必须给职工上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回复:1、建议您通过进入网站右侧“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栏目,点击下方“点击此处查看公积金卡样式”按钮查看相关查询卡的卡片样式。如果您没有其中样式的查询卡或联名卡,是不能通过网站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或者拨打96155查询住房公积金的。 如果您的住房公积金是缴存在我中心下属的具体管理部的,那么您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我中心所属管理部去查询。 如果您已领取公积金联名卡,联名卡查询密码在发卡信函所附《通知》中已明确告知。2、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要看两方面的条件。一是单位是否属于必须建立的单位范围;二是职工是否属于在职职工。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三)事业单位;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社会团体。  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指公务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因此,如果单位属于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范围且职工属于单位的在职职工,单位就应该为其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其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单位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要求单位予以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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