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并且对我们的之后使用公积金的比率

2009-04-28 13:09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们公司领导今年以市场经济危机、工资结构调整以节约开支为理由,强行将员工工资砍成2半,即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原本以全部工资为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在变成以基本工资为基数缴纳。以2000元工资为例,原先是以2000元为基数计算,调整后变成以1000元为基数,并对员工说工资总额没有改变。 我想知道这样做是否合法?另外,如果这样改变后,相应的我公积金缴纳额也减少了一半,那么对于我之后买房用公积金贷款的比例以及还款的利息有什么影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缴存基数:指职工个人上一年度内月平均工资。即以职工个人去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2 .缴存基数计提办法: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时,按照《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 [2001]1227 号)规定,按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 1 )行政事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d 过节费;   e 伙食补助。 ( 2 )企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3 .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 1 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 奖金; 4 津贴和补贴; 5 加班加点工资;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如果您对单位核定的缴存基数存有异议,可以向单位缴存公积金的管理部反映相关的情况。2、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高低会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核定,而对于还款利息的计算没有必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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