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保定地区买二手房,保定的公积金处给我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格式, 让找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给我盖个章就可以给我办理贷款。但是那里只给我出明细,不给我盖章。(还有我的单位换过,只是内部单位的转换)他给我出的名细我的开户日期是后来单位上缴公积金的日期,也就是说少算了差不多一年。这样我的住房公积金就不能办理贷款了。
但是保定公积金处确实跟我说, 北京好多都是这样办的。绝对没问题。 为什么我去办就不行了呢? 这个问题很麻烦。 利息差不少呢。
管理中心回复:对于此问题,建议您通过单位向缴存管理部门具体核实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