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1、不知道您所说的“底限”指的是什么意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额都没有下限这样的说法。职工或单位的缴存额都应当用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得出,而缴存基数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情况来确定。同时,《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职工工资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2、根据规定,按照职工个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的月平均工资即作为本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