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缴存未满12个月可以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吗[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2009-04-26 12:43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和爱人都是2008年7月份参加工作,我7月份建立公积金,我爱人8月份建立公积金。请问到2009年6月份我们可不可以以配偶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呢(到6月份我已经缴存够12个月了,我爱人由于单位晚上了一个月,是11个月)?还是必须等到2009年7月份,我们俩都够12个月之后才能共同申请?盼解答,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对于已婚的职工,无论是以一方的名义签订的购房合同还是以夫妻双方名义签的,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都必须夫妻共同申请。如果您夫妻二人都符合贷款申请条件,贷款额度可以根据您的需要,夫妻双方合并计算,但两个人的累计金额也不能超过单笔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如果只有其中一个人符合条件,则只能按照符合条件的一方计算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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