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清楚什么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4-22 20:24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单位刚将公积金的卡交给我,我不知道是否交足12个月;对我本人有什么要求;对我现有住房或户口有什么要求;已婚夫妻的对爱人收入有什么要求;

管理中心回复:1、对于您的开户缴存时间,您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缴存管理部查询。2、目前,只要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1)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 提示:(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对于已婚的职工,无论是以一方的名义签订的购房合同还是以夫妻双方名义签的,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都必须夫妻共同申请。4、我中心下属的贷款业务部门办理贷款时,一般贷款办理包括初审、复审、面签和放款等环节。具体业务流程、需要提供的资料建议您查看网站首页下方“贷款”栏目中的相关业务内容介绍,例如其中的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图及办理指南”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准备哪些资料”。具体问题建议您直接咨询具体的贷款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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