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工作单位是北京华侨大厦,2003年与单位解除合同,当时单位把职工的档案已放在东城人才。04年我把档案从东城人才转到北京市人才。请问:
1.我的住房基金是否也从东城人才转到北京市人才。(住房基金是否随档案转移)。2003年就开始停交住房基金。
2.原单位给我一张北京建设银行的储蓄卡,里面有住房基金的存款数。
3.我要买房或租房到哪里去领取住房基金及手续。
4.如不领取到退休时到哪里领取住房基金及手续。
5.我的住房基金和原单位还有关系吗?
管理中心回复:1、职工离职后,单位经办人会把您的住房公积金封存在原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不会因为职工的离职而失效。待新单位为您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以通过单位将原来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并到新账户中。
2、对于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您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我中心下属任意管理部查询。
3、提取手续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个人提供相关材料给原单位经办人,个人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