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共有人首付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4-16 08:03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老师您好,我在北京上班,07年10月在成都买房,但是买受人写的是我爱人,我是共同买受人。贷款是从今年的4月份开始。房子在今年6月交房,我手上现在只有购房的收据,没有发票。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办理北京市的公积金提取吗?需要提供那些材料?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如果要申请提取,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对于采用贷款方式的,应当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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