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原件已经被公积金中心收走了[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4-15 16:31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你好,我看到提取公积金时要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但是在办理初审过程中,公积金贷款中心已经收走了原件,我怎么才能拿到原件呢?

管理中心回复:我中心不收押借款人的房产证或者是购房合同。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如果您办理的是担保中心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那么担保中心留存他项权利证明,产权证原件退还给您本人。如果您是采用的担保中心担保,具体问题,建议您咨询担保中心。担保中心咨询电话:82011234。 而如果是抵押担保方式,那么应当向银行进行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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