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没有发票,可以自己从税务局补开吗?[住房公积金提

2009-04-14 21:52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爱人2005年起在北京的一间公司上班,单位给缴了住房公积金,我们都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户口,2004年在呼市贷款买了房子,现在想提取公积金,可是当初开发商并未给我们开具发票,现在开发商已经注销了。我们想提取公积金,可不可以自己去税务局补开发票?来领取公积金呢?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根据规定:(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在职工购房后,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便是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反,如果不能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便是不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 2、对于能否不开发票,建议您直接咨询具体的税务部门。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