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共有人公积金贷款问题[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4-14 00:54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已经看了一些问题,为了了解清楚举出实例,恳请赐教。 非夫妻关系的甲乙两个朋友,一起买一套房。 (1)假设甲乙单独各自最多能公积金贷款40万,是否不能申请用两个人的贷款限额(80万),而是最多由其中一人公积金贷款贷40万来买这套房? (2)如房款总价100万,房产证标明甲为所有人,乙为共有人,甲、乙是否可以各自提取相当于房款50万元的公积金? (3)以上公积金提取,是否可以不需办理产权比例公证?(即只要房产证表明甲为所有人,乙为共有人,就可以默认按50%:50%各自提取公积金) 非常感谢!

管理中心回复:1、是的。 2、可以这样认为。 3、对于没有产权比例的,按照等额均分原则确定可以提取的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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