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贷款合同上无我的名字,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009-04-10 14:20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 我在北京买一套房,房产证有我和我岳父的名字.但是贷款合同上是我岳父的名字.请问您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么.(尚在还款中)我是北京集体户口.我岳父是外地户口.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对于非夫妻关系共同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合同上记载多个购房人并且为非配偶关系的,有产权份额证明的,按照其所占的产权份额确定其可提取限额;无产权份额证明的,按照等额均分原则确定其可提取限额。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主购房人(购房合同上左起第一人)先办理提取。然后其他人员再申请提取。主购房人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主购房人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