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单位不给上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09-03-30 22:17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们单位是一个国有企业,但是我们属于外聘员工,确切的说可能连外聘都不如,单位招我们来是上学校招的,走的是劳务派遣公司。工作两年了没有给我们上住房公积金,但是据我所知外聘很多是有住房公积金的,请您给予我准确答复好吗?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是否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要看两方面的条件。一是单位是否属于必须建立的单位范围;二是职工是否属于在职职工。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三)事业单位;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社会团体。  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指公务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对于非城镇户口的职工,按照单位和职工双方自愿的原则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此,对于城镇户口的职工,如果单位属于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范围且职工属于单位的在职职工,单位就应该为其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即只要符合上述范围的单位,都是应当为职工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2、住房公积金应当是由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因此,作为劳务派遣人员,需要通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要求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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