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3-25 17:41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你好,我是北京大学2007年毕业的大学生,07年9月参加工作,今年3月份在东四环美利山按揭贷款购买了第一套住房,已支付首付。 我在2009年之前换了两份工作,导致了我有两个公积金缴存的帐户,现在的公司因为国内员工人数太少,还无法在公积金中心开户。我想咨询一下,如何把之前缴纳的公积金提取出来?

管理中心回复: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工作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原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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