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未上公积金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3-24 17:24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在北京于2006年6月至2007年3月单位给上过住房公积金,之后单位解散,后来的单位一直没有上过。我城镇户口,07年9月在河北贷款买了房子,现在在河北工作,请问我如何才能取得之前的公积金?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购房后,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2、如果原来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仍然正常存续经营,那么您还是需要通过单位为您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您的原单位已经不存在,且到开户管理部办理了集体封存及注销手续,您的住房公积金帐户还是会封存在开户管理部,如果您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以本人自己持相关证件、材料去开户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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