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2-12 12:30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在北京上班,从05年开始一直缴存住房公积金,请问我是否可以贷款,都需要哪些材料呢,要是我所买房屋在河北,这样的话,我也可以在北京申请贷款吗,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如果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申请条件,且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那么在您在北京购房时是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目前,只要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1)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 提示:(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如果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我中心下属管理部,那么向我中心下属的贷款业务部门办理贷款时,一般贷款办理包括初审、复审、面签和放款等环节。具体业务流程、需要提供的资料建议您查看网站首页下方“贷款”栏目中的相关业务内容介绍。2、异地购房,不能办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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