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问题[住房公积金转移]

2009-02-12 11:08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有两个问题,第一,我与北京原工作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现拟在河北石家庄工作,请问,我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从北京一次性提取吗,如不能,可否转到我的河北工作单位,第二,我的北京原单位08年10月15号后没再给我缴公积金,到现在为止没交的这段时间怎么办

管理中心回复:1、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外地的工作单位已经为您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帐户,您可以将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的账户内。对于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职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等资料给在北京的原工作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处申请办理,经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管理部审核后为其办理转移。2、住房公积金应当是由和职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如果您提到的断缴的这段时间是处于没有具体工作的状态,即没有与某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这种停缴情况也是正常的,是不能且不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的;如果这段时间,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由于单位原因没有及时给您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缴存的,对于单位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您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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