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2-10 13:4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北京市户口,在北京缴的住房公积金大概有5-6年,因转换工作,公积金处于停缴状态。 现在想在外地买房,个人积蓄(首付款)+住房公积金存款 才够上全款购房(据说外地买房必须全款支付,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支取,是吗?)。 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能够提取公积金吗?提取的程序是什么?谢谢您能解答

管理中心回复:住房公积金必须是先消费后提取,您可以在购房之后凭相关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后,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