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其他]

2009-02-09 15:17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单位新录用一名职工,该名员工原来保险和公积金在天津缴纳。我想问一下,根据北京市保险有关规定,不能将其保险转移到北京地区。那么,可以在北京只给其增加住房公积金,而保险仍由个人在天津缴纳吗?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请咨询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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