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2-07 23:23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换了单位,现不给交公积金。以后再接着交还可以吗?我如果现在买房,能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啊?如果不能的话,我当月就交公积金,也就是开始缴存,当月能贷款吗?(注:我公积金在原来单位封存了,但经理说,个人和企业都我承担的话,可以帮我代缴的,但我没交,和经理说,我什么时候买房贷款了,如果不让贷款,我再接着交吧

管理中心回复:1、住房公积金应当是由和职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也就是哪家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哪家单位就统一为职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2、如果您目前没有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则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目前,只要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1)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 提示:(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