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单位不为我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办?[联名卡事宜]

2009-02-07 20:49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原单位去年裁人,今年新单位只承诺缴纳三险,不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又不想因为这和新单位闹僵? 请问:管理部可否和三险机构联网,要求缴纳三险的单位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啊?

管理中心回复:1、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分别归属于不同的业务部门管理,因此目前不能实现您所说的联网。2、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从99年4月开始强制执行的(国务院1999年3月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如果单位属于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范围且职工属于单位的在职职工,单位就应该为其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 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单位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要求单位予以补缴。如果单位应建而未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通过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的方式维权。如果单位没有为全体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可直接向单位营业地所在的管理部投诉;如果单位已经在管理部办理了开户手续,那么应当向开户管理部进行投诉。具体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可以在网站首页右侧“业务网点分布”中查找。或者职工可以通过网站“我要投诉”一栏留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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