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京工作五年都有交纳住房公积金。现已于06年在外地购买了一个二手房,写的是妻子的名字。请问可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办理需要多长时间?谢谢!
另外,网站上提到如果写的是配偶的名字,需要配偶先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她并没有交纳住房公积金,请问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吗?如果需要,是否有要求的格式?由哪里来证明?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如果主买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那么需要单位出具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没有固定格式,只需写明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没有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2、您提取时,除提供该证明外,还需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以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提取储蓄帐号申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