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另一方取公积金的问题[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2-06 09:54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家房子是我的名字,我一直取我的公积金,婚后,我爱人想取公积金,手续都准备齐了,可是他的单位还需要一张我的单位开的证明,证明我没取够我们房款的总额,这张证明上写着我们的房款总数,还有一栏是我可以取的额度(和房款一样)还有就是我已取了多少(远远小于前两项)可是他们单位还是不认可,说我可以取的额度必须小于我们房款的总额,得给他留点量,不管是多少。我想问,这个没有标准吗?再说明明我已提取的额度远远的小于我的房款,他们单位为什么不能给他提取?

管理中心回复:提取额度和实际提取的额度不同,如果证明中已经列明你的提取额度为全部房款,那么配偶就没有额度了,这和你实际提取多少无关。因此只有你修改自己的提取额度(减少自己的提取额度)后再向配偶方提供证明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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