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有没有卡或存折,辞职后能否取出[住房公积金

2009-02-06 09:47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单位2008年3月起为我缴纳住房公积金,但一直没有给我卡或存折,我也不知道账号,请问具体规定应该是如何?我也不知道账号,该如何查询?如果我辞职,公积金能否取出来呢,如果不能,我要去河北省工作,公积金该怎么办理?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你可以通过单位查询,也可以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部门查询。 辞职不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你要提取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