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可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2-06 09:08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自95年参加住房公积金交费的,我现在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单位缴存至2008年12月底,1月的住房金还未交,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贷款吗?还有信用评估是根据什么做评估,在什么情况下做信用评估呢?

管理中心回复:1、如果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申请条件,且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那么在您购房时是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目前,只要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1)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 提示:(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信用评估是应公积金贷款中心要求必须的手续,申请人只要按照要求申请即可。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