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2-06 01:24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曾在北京工作,工作期间单位给缴存公积金.现我已离开北京多年,后来一直做个体生意,没再缴存过住房公积金.元旦刚按揭买了商品房,想把在北京的公积金提出来,该怎么办手续?

管理中心回复:1、购房后,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原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2、总提取限额为实际的购房支出。只要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限额,每次提取时,保留10元后,账户内其余金额都可以提取出来。3、提取手续由单位统一到开户管理部办理,个人不能办理。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