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2-05 16:56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 我想在通州县城内买一套二手房,自己在公司已经上了几年的公积金,里面有3-4万块钱,我想把这笔钱提取出来,不知道应该如何操作,请您赐教,对了,补充一句,我说的是全款买房,不是贷款。 另外,我想在买房后每月都将公积金提取出来,不知道能否允许这样操作,如果允许该如何操作? 期待您的答复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购房后,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2、关于新开办的约定提取业务,具体细则请参阅本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中心文件 - 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2月2号),//www.bjgjj.gov.cn/zcfg/zxwj/zfgjjgjzc/200901/t20090108_2569.html如果职工符合其中规定条件,则可以通过单位办理约定提取,职工个人自己不能办理。如果仍有疑问,建议您直接向单位经办人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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