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一下[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2-05 16:26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请您关注我的情况的日期)假如我08年7月1日开始建立帐户,同时补缴了从08.1月开始的公积金,如果我在09.4月失业并停缴,然后09.8月开始重新缴纳。如果我在09年9月份(在缴状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满足建立12个月和缴纳12个月的要求?如果不满足,是什么理由呢

管理中心回复:对于具体的开户时间、缴存时间,缴存状态的认定,应当以贷款业务部门的系统记录为准。仅根据您假设的情况,无法做出判断。建议借款人购房时到具体贷款业务部门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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