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用公积金贷款开始时间[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2-05 11:51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想利用公积金贷款,我是08年4月中旬毕业进入公司的,4月份交纳了10天的公积金,请问我何时可以申请贷款

管理中心回复:那要看您购买什么性质的住房。看是普通商品房还是政策性住房。因为目前,对于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对于购买其他性质住房的,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1)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 提示:(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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