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2-05 11:26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2005年交的公积金,交了一年半后于07年下半年又交了三个月,之后离开了原单位,一直在广州工作了,想问如果我在长沙买房,是否可以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取出,怎么取?如何办理?而且我本人只有一张公积金的银行卡,没有其他存折。该怎么查询余额?

管理中心回复:1、购房后,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2、建议您先确认您手中的卡是否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果不是,那么您可以委托原单位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经办人帮助您查询您的余额,或者您本人持身份证到单位具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查询您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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