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07年6月开始就职于原单位,原单位大概从07年12月起为我缴存住房公积金,08年中旬发放对账单时我和少数几位同事没有收到,单位管理部门答应帮助查询,但是其后负责人员离职,此事一拖再拖。08年11月底我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至今仍未收到对账单和联名卡,我该如何查询公积金账户?
12月开始到新单位上班,新单位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我该如何获得已经缴纳的公积金?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您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原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柜台进行查询,或是到我中心任意一家管理部的柜台进行查询。对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都必须满足相应的提取条件。因此,建议您先确认是否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