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1、目前,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仍然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有效凭证。 单位应当为其缴存职工办理此卡。不知道您所说的“公司现在不办理”具体是什么意思。如果单位拒绝办理,建议您向您单位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反映说明。2、没有联名卡,并不影响对帐单的发放。我中心自2007年开始为缴存职工邮寄结息对帐单,之前均采用各缴存单位在每年住房公积金结息日后到开户管理部领取打印的结息对帐单发放给职工的方式。个人对帐单邮寄地址的来源和依据是,如果您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录入系统内登记信息的个人账户为准,您可以通过本网站首页右上方“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进入个人信息后“修改联名卡信息”变更邮寄地址。或者也可以通过单位经办人向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申请修改。如果您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那么按缴存单位在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单位地址及邮编邮寄。因此建议您向单位经办人咨询确认之前是否为职工发放过对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