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问题[关于住房公积金制度]

2009-02-04 15:5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按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为基数,还是当月基本工资为基数?缴存基数只计算基本工资,还是应当包括奖金、提成等其他工资性收入? 个人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平均工资3倍的,个人可否按照全市上年平均工资3倍计交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回复:1、通常为上年度月均工资为基数,只有新调入的职工及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按当月的工资算基数。 2、关于缴存基数计提办法: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时,按照《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 [2001]1227 号)规定,按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 1 )行政事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d 过节费;   e 伙食补助。 ( 2 )企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 1 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 奖金; 4 津贴和补贴; 5 加班加点工资;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不能按照全市上年平均工资3倍计交住房公积金。实际工资情况是多少就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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