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因家里拆迁,被拆迁人是我父亲(协议中也列出家庭成员),我是家庭成员之一,并且做为另外一个户主,08年先以我的名字买了一套回迁房.1:请问这种情况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2:都需要哪些材料?(现手中有<<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书>>,<<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购房发票),公司在办理时,方庄管理部说还要(1)买房协议,非安置(相当于卖房),并且说安置人非我本人. 请问我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另外请问与发放的补偿款有没有关系?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根据规定,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等。而针对您所说的被拆迁人不是您本人的特殊情况,建议您根据开户管理部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您通过单位与管理部详细核实。